世界速读:公安局里也有“质检员”?他们“鸡蛋里挑骨头”,只为防止“大问题”
发布时间:2023-06-28 19:09:08 来源:中国长安网

堆积如山的卷宗旁,电脑屏幕还停留在执法办案监督的页面,铅笔在摊开的卷宗上圈注了标记,一旁密密麻麻的法制审核单,见证着他们的细微严谨。深夜,福建省三明市公安局沙县分局业务技术大楼7楼的法制大队办公室依旧灯光通明。


【资料图】

近年来,沙县公安分局法制大队不断深化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曾先后荣立集体三等功3次,获评全省优秀公安基层单位、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等荣誉。

服务一线,“老师傅”式“传帮带”

“鲍大,我们遇到了一个疑难案件,你看能帮忙‘诊诊脉’吗?”

“老雷,这个案件中还存在这类情节,是否影响案件定性?”

……

法制大队民警通过执法办案全息平台对执法办案情况开展监督

走进沙县公安分局法制大队的办公室,来咨询的民警络绎不绝。无论手上有多忙,法制民警总是会从如山的卷宗中抬起头来,认真予以解答。

“过硬的执法素质是提升执法质量的重要保障,提升民警根基素养是关键。”除了及时解答基层办案民警的难题外,沙县公安分局法制大队把提升民警综合执法素质作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核心,落实“常态训、网上学、实战练、重点促”十二字方针,打造高素质执法队伍,让每个民警在执法办案过程中都能“轻车熟路”。

同时,沙县公安分局法制大队在分局网页开辟“法制在线”专栏,刊载新颁布及较常见的法律法规、执法经验、典型案例等,提供各类学习资源,推动民警在线学习。

法制大队民警翻阅相关法律书籍,查找疑难案件相关司法解释

“我没有秘诀,只是对照‘法制在线’专栏的《行政案件示范卷宗指南》整理卷宗。办案中遇到的很多问题,都能从中找到解决方法。”沙县公安分局凤岗派出所民警杨健如是说。2023年2月,杨健办理的一起行政案件被省公安厅评为优秀案卷,沙县公安分局对此通报表扬。

此外,沙县公安分局法制大队根据执法业务实际,大力推行案审队伍专业建设,认真抓好侦查行家、破案能手、研判精英、技术能手的选拔培养,以点促面,推动沙县公安分局执法能力全面提升。目前,沙县公安分局民警全部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其中5人通过高级执法资格考试,4人通过法律执业资格考试。

严管厚爱,“质检员”式“挑骨头”

“2023年5月9日至6月4日,扣押、搜查、检查、辨认等侦查措施的执法记录关联率为98.9%,其中刑侦大队1项未关联,请立即予以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法制大队。”像这样的巡查监督通报,沙县公安分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雷永祥每周都要发布,并且随时跟踪整改情况,为的就是挑出“小毛病”,防止“大问题”。

近年来,沙县公安分局法制大队着眼工作实际,总结摸索了“12345”工作方法,即坚持以实事求是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掌握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行政措施与治安处罚的两个界限;树立敢干、想干、会干的三个观念;把好事实关、证据关、法律依据关、程序关四个关卡;做到及时审阅卷宗、及时退补侦查、及时汇报反馈、及时查阅法律、及时检查落实五个及时。

法制大队民警通过案件管理中心实时监督各单位案件办理情况

2023年3月,新警小刘报送一起盗窃行政案件至法制大队审核,法制民警张炘棋在审核过程中发现,盗窃嫌疑人陈某两年内已三次实施盗窃行为,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听完法制民警的相关司法解释,小刘惊出了一身冷汗,“还好及时发现并立即整改,否则‘降格处理’后果就严重了。”

2022年以来,沙县公安分局法制大队共审核各类刑事案件2131起、行政案件案394起,办理刑事复议案件4起,行政诉讼案件2起,累计开展阶段性考评22次,考评案件3651起,无一起国家诉讼赔偿案件、行政复议撤销案件和变更案件,各项执法考核全面达标。

善于创新,“一条龙”式“全接管”

“过去群众到公安机关报案,由于案件性质等问题,可能需要辗转多个部门。现在只要来到受立案管理中心‘一站式’报案,剩下的事情由我们来办。”沙县公安分局法制大队大队长鲍信友说。

2022年3月,沙县公安分局法制大队整合执法场所,集约执法要素,试点设立三明市第一个受立案管理中心,制定《受立案管理中心运行工作方案》等制度规范,明确受立案管理中心工作职责、运行模式和管理制度,提供警情录入,案件受立移送、监督管理、审核审批一站式服务,选拔精干警力专职负责案件受理、流转、回访等工作,对每一起警情巡查倒查,每一个问题“倒计时”督办整改,全力实现“日清日结”,从源头上规范受立案流程,畅通案件入口,为基层一线提供操作指引。

受立案管理中心内,民警手把手指导群众使用自助设备开展报警登记

2022年5月,小陈来到凤岗派出所,报称其母亲在某公司购买了33万余元的床垫及药品,怀疑被诈骗。受立案管理中心主动靠前,指导民警详细了解案情,发现该公司疑似存在虚假宣传、违规经营。为避免当事人来回奔走,受立案管理中心主动与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对接移交,帮小陈一家挽回了损失。

受立案管理中心运行以来,共接受群众报警475起、解决警情流转争议24起,下发监督巡查通报49期,监督整改受立案问题25项,有效提升了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标签:

X 关闭

X 关闭